【摘要】目的:通过分析抗结核药的不良反应(ADR)报告情况,为临床合理应用抗结核药提供参考和依据。方法:分析 2015 年 1 月—2022 年 12 月年贵州省息烽县人民医院在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上报的 101 例抗结核药物 ADR 报告。分析患者的性别、年龄、ADR 发生时间、怀疑药物种类、给药途径、ADR 涉及系统及临床表现、ADR转归及对原患疾病的影响等。结果:在101例ADR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中,主要是男性患者占67.33%(68例);大多数 ADR 发生在给药后 30 天内,占 62.38%。最短的 ADR 发生时间出现在静脉滴注异烟肼注射液 80 min 后,而引起ADR 可疑的药物包括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(Ⅱ)、异烟肼注射液、异烟肼片、利福平胶囊、盐酸乙胺丁醇片以及吡嗪酰胺片。ADR 引起泌尿系统损害,主要临床表现为高尿酸血症,占 69.16%(74 例),其次是肝胆系统。17.76%(19 例);严重的 ADR 占 59.41%(60 例),84 例 ADR 延长 / 加重了原始疾病的病程,占 83.17%,仅 17(16.83%)对原始疾病的影响尚不清楚。23 例 ADR 治愈或改善,占 22.77%,78 例预后不详,占 77.23%。结论:医院应重视抗结核药 ADR 的发生,严格用药剂量,加强用药教育。在结核病门诊抗结核治疗期间,定期监测肝肾功能,改善患者用药依从性,确保抗结核治疗效果。
【关键词】抗结核药物;不良反应;统计分析